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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補充回復 | |
專家回復 | 您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貴公司支付的罰款如果符合上述規定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因為罰款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不應開具發票,貴公司可以依據收據及雙方協議等資料做為稅前扣除依據。因為收據按照“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又不符合合規票據的規定,因此建議貴公司再與當地稅務機關進行一下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