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個人股東從公司取得分紅,有公司做出股利分配的時間,有公司實際支付個人股利的時間,在哪個時間結點確認納稅義務,在哪個結點繳納個稅及文件依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公司實際支付個人股利的時間納稅義務發生,應在次月15日前繳納稅款。
《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