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A公司與B房地產公司簽訂供櫥柜并安裝合同,但A公司自己不安裝,A公司與C公司簽訂勞務安裝合同,由C公司去安裝,并在質保期1年內客戶如果沒有問題,A就支付給C質保金,但C因為A公司付款流程慢,將質保期的業務轉給了D公司,A公司、C公司、D公司簽訂切換協議,規定如果質保期有質量問題,D公司去安裝維修,A公司將原應支付給C公司的質保金現在支付給D公司,如果質保期沒發生質量問題,A公司也會支付給原來應支付給C的質保金,D公司配備了人工,工具等要及時給客戶安裝維修,D公司是一家建筑安裝工程公司,是按安裝維修的進度確認收入,還是質保期到期一次性確認收入呢,增值稅什么時候確認,這筆業務增值稅和所得稅確認的時間點相同么,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稅【2016】36號附件1
第四十五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國稅函【2008】875號 提供工程及建筑勞務:其所得稅納稅義務產生的時間為按完工進度確認收入
增值稅和所得稅的納稅義務時間參考以上文件規定,從您的描述無法給出您準確的納稅時間。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