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2023年通過了高新企業認證,公司經營業務分增值稅一般項目和增值稅即征即退項目兩部份(收入和直接成本能分清楚),進項和銷項都是分別計算的。問:1、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從什么時間可以開始享受?2、加計抵減5%的進項稅是兩個項目都可以享受還是只有其中一個項目可以享受?3、加計抵減政策與即征即退政策能疊加享受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一、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先進制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本公告所稱先進制造業企業是指高新技術企業(含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中的制造業一般納稅人,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先進制造業企業具體名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同級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確定。
二、先進制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5%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三、先進制造業企業按照現行規定計算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以下稱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后,區分以下情形加計抵減:
1.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
2.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
3.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四、先進制造業企業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并計提。
符合享受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政策條件的納稅人,如果又有增值稅即征即退項目的,既可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同時也可以享受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政策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