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關于給職工發放的取暖費的疑問:
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部,發了文件(文件號:人社部發2023年13號文)關于做好企業職工津貼管理的通知,該文件的意思是取暖補貼不再屬于福利范圍嗎?如果這樣是把這一塊要從福利費里面扣出來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供暖費與個人所得稅
您好: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一)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企業發放的取暖費屬于工資、薪金所得中發放的補貼,應計入工資總額繳納個人所得稅。
部分省市出臺政策或指引進一步明確了取暖補貼的個人所得稅政策。其中,部分省市對于按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發放的取暖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規定標準發放的部分,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依據上述文件,貴公司可以到當地稅務機關再進行一下確認,建議計入個人工資核算。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