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是一個集團公司,員工出差時會涉及同集團下不同公司的員工同時出差,這種情況能否由一個公司的員工集中報銷【比如A、B兩個公司員工同時出差,A、B員工產生的費用全部由A公司員工報銷(包括火車票、飛機票等)】?
問題1、集中報銷后進行費用分割,分割后的費用能否稅前扣除?需要什么資料支撐?
問題2、這種情況下非本公司員工的旅客運輸票據增值稅能否計算抵扣?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1、這種情況不能集中報銷,應在各公司分別報銷。
對此還有疑問:請問不能報銷的原因是什么?能否詳細闡述下理由?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各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為了反應各公司的實際盈利情況,不能集中報銷再分割,應分別報銷,開具發票分開開具。
本公司員工的旅客運輸票據增值稅能在本公司進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