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我公司是貿易企業主要經營設備、機油、配件等,平常銷售設備時候會贈送些機油給客戶,贈送沒有開在銷售發票中,這樣開票系統上機油累計了機油庫存多,但是實際庫存比開票系統上機油庫存少,請問,1、開票系統上庫存數與實際庫存不符豐在風險嗎?2、贈送商品怎么樣處理方法?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存貨賬實不符的稅務風險
1)增值稅風險:
企業銷售收入少,報的增值稅銷項稅少,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多,導致增值稅稅負率低。
2)企業所得稅風險:
企業少繳納企業所得稅,一旦被稅務稽查機關查出,將補稅、繳罰款和滯納金。
三、存貨賬實不符應對策略
1)開票金額必須與客戶的結算金額保持一致。
如果結算金額大于銷售合同當中的金額,簽補充協議,或者銷售部門與客戶追加產品數量的訂貨單,經公司領導審核簽字后,遞交一份給財務部進行賬務處理。
如果結算金額小于合同當中的金額,銷售部門與客戶應簽有關產品質量不
合格的意見書或相關的退貨確認書。
【總結】務必保證開票金額、合同金額和結算金額三者統一。
開票系統上庫存數與實際庫存不符的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無償贈送視同銷售行為的活動,需要繳納增值稅.
一、視同銷售是將本環節自產或外購的貨物向下一環節移送,但又不屬于正常銷售的情況(無價款結算);視同銷售按銷售業務處理,計算的是銷項稅額.
不得抵扣進項稅是從上一環節購入的貨物,購入時已支付或負擔了增值稅,在本環節直接進入最終消費,不是銷售問題,不計算銷項稅,因而進項稅不得抵扣.
二、視同銷售業務在計算銷項稅額時,計稅銷售額按同類貨物對外售價確定,無售價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進項稅額轉出業務在沖減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時,可以按原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如果無法確定原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現在的成本乘以稅率轉出.
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會計處理: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應視同銷售貨物并計算應交增值稅。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