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情況1:房產辦理了竣工驗收報告,但還沒有投入使用,也沒有辦理房產證,此情況需要計征房產稅嗎?
情況2:房產辦理了竣工驗收報告,也辦理了房產證,但沒有投入使用,此情況需要計征房產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生產經營之月起;
自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
特例:對于驗收前已經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應當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當月起計算房產稅。
購置新建商品房,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購置存量房,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
出租、出借房產,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商品房,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請參考以上來確定房產稅的納稅義務時間,僅憑您的描述無法準確判斷。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