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按照【2023年第5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享受,因為我司的倉儲設施目前仍處于在建狀態,土地證上用途是倉儲用地,建成后也用于物流倉儲,想請教您,像我們目前狀態,是否適用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還是要等倉儲設施竣工驗收后還是以什么為標準,才能享受此政策?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土地證上用途是倉儲用地,并且建成后也用于物流倉儲,目前狀態就可以適用土地使用稅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