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老師即征即退的軟件產品的進項稅應該如何劃分和歸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軟件行業即征即退政策: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2、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稅,著作權屬于委托方或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征收增值稅,對經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納稅人在銷售時一并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不征收增值稅。
二、分析
即征即退是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至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即征即退與出口退稅先征后退、投資退稅一并屬于退稅的范疇,其實質在于以特殊方式對納稅人實施免稅和減稅的行為,加強對稅務部門稅收優惠政策的管理,確保對稅收優惠政策規模控制的有序性。即征即退與先征后返相比具有稅款返還及時、操作程序簡單易行的優點,先征后返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征收入庫后,再由稅務機關或財政部門按規定的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稅或返還已納稅款的
現增值稅率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