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貨品因質量問題,質檢部門要求銷毀。銷毀后憑證怎么做。增值稅進項要轉出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清理報廢商品數量
借:待處理資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庫存商品
2.依照增值稅規定,判定是否屬于稅法中“非正常損失”,如果屬于一般納稅人則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借:待處理資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說明:增值稅中“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因此,庫存商品報廢需要進項稅額轉出的,實際上主要是“霉爛變質”或“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報廢“銷毀”的;其他情形的報廢如自然災害導致的報廢,依照“稅收法定原則”不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3.報廢責任清理:有責任人或保險賠款的,則應減少報廢損失
借:其他應收款等
貸:待處理資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4.結轉凈損失:自然災害導致的報廢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人員過失導致的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借:營業外支出/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資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