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30.出租車稅收管理問題
出租車公司目前的運營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出租車公司的自有車輛,承包給個人經營,收取管理費;二是出租車為車主自有,掛靠在出租車公司。
答:
(一)建議仍按地稅的管理模式,對出租車進行納稅申報管理。
(二)對出租車公司收取的管理費,按照交通運輸業征收增值稅,并按照公共運輸的有關規定,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該結論是否還適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如果出租車承包給個人經營收取管理費用,小規模納稅人稅率3%,一般納稅人稅率6%。2、如果公司自行經營,按交通運輸服務交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9%。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