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農村集體組織將土地流轉給我司,村集體組織給我司開具的土地流轉發票,是否享受免稅政策?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納稅人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將承包地流轉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
2.對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依法免征或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對個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取得的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4.對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
5.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征印花稅。
6.為減輕農民負擔,國家取消、停征或減免涉及“三農”領域的一系列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7.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使用國有農用地從事農業生產申請不動產登記的,免收不動產登記費等。
8.對持《就業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可在一定期限內限額依次扣減其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9.對招用持《就業創業證》人員的企業,符合一定條件的,也可在一定期限內限額依次扣減其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10.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其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