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2015-2017年期間向甲公司銷售一批汽車配件30萬元,已開具增值稅發票,雙方已賬務處理,未結算款項雙方往來核算,我公司應收甲公司貨款5萬元。2018年甲公司提出對已入賬汽車配件要求價格折讓,我公司為盡快收到貨款,同意折讓貨款1萬元,雙方同意書面已確認。因上述貨款總體折讓,無法對應到單筆汽車配件,請問:紅字發票如何開具?,假如不開具發票,我公司負數向稅局申報銷項稅額有沒有稅收風險?這筆業務稅務如何處理更優?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公司如果不開具發票沖減銷項,甲公司無票無法進項轉出,會造成抵扣鏈條的斷層,因此,您公司可以按總優惠金額開具紅字發票,具體操作可以咨詢您的主管稅務機關。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