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關于固定資產的管理和報廢具體的會計和稅收政策是怎樣的?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固定資產的管理和報廢具體的會計和稅收政策請參考以下兩個文件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
第二十九條 固定資產盤虧、丟失損失,為其賬面凈值扣除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核銷資料;
�。ǘ┕潭ㄙY產盤點表;
�。ㄈ┕潭ㄙY產的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四)固定資產盤虧、丟失情況說明;
�。ㄎ澹⿹p失金額較大的,應有專業技術鑒定報告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第三十條 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損失,為其賬面凈值扣除殘值和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ǘ┢髽I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核銷資料;
�。ㄈ┢髽I內部有關部門出具的鑒定材料;
(四)涉及責任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的說明;
�。ㄎ澹⿹p失金額較大的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的,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被盜損失,為其賬面凈值扣除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ㄒ唬┕潭ㄙY產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ǘ┕矙C關的報案記錄,公安機關立案、破案和結案的證明材料;
(三)涉及責任賠償的,應有賠償責任的認定及賠償情況的說明等。
第三十二條 在建工程停建、報廢損失,為其工程項目投資賬面價值扣除殘值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工程項目投資賬面價值確定依據;
�。ǘ┕こ添椖客=ㄔ蛘f明及相關材料;
�。ㄈ┮蛸|量原因停建、報廢的工程項目和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停建、報廢的工程項目,應出具專業技術鑒定意見和責任認定、賠償情況的說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