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在公司工會專用帳戶及工會經費獨立帳,給員工發放物品,是不代扣個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也要代扣個人所得稅。以下規定供參考:
國稅發1998 155號規定:
二、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