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是一家廣告公司的會計,我公司在給客戶發布廣告時候,合同實際發布期間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合同總金額100萬元,收入是按照分月平均分攤金額確認,合同約定付款方式為:2024年1月20日支付20萬元,2024年3月20日支付30萬元,2024年5月20日支付30萬元,2024年7月30日支付20萬元,但是實際客戶支付的時間分別為2024年2月20日20萬元,2024年4月20日30萬元,2024年6月20日30萬元,2024年8月20日20萬元,按照現行的準則政策,我在發布期間分月如何編制應收賬款、合同資產、合同負債、收入等科目會計分錄?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您按照合同收入是按照分月平均分攤金額確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