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于2022年6月因一個項目由6個自然人成立,注冊資本認繳5000萬,實繳1300萬,但項目未開展起來,現在5位股東要撤資,剩余一位股東繼續,但注冊資本要減至500萬。共有6位自然人股東,同時又有5人想撤資,兩人想要入股,有少部份利潤,辦理流程怎么辦?可以撤資與減資一起辦么,然后再股權轉讓?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撤資是個人撤銷投資的行為,而減資是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額的行為。通過公司減資來實現股東退出,其實質是公司回購了退出股東的出資。也就是說,公司以其減少的注冊資本購買了股東的出資從而實現了股東的退出。這種方式的好處是:不需要另行籌集股權的購買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以及配合,因為,公司減資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同時,公司減資的程序比較復雜,需要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公告與債權人協商債務償還或擔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較長。所以比較適合于公司其他股東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沒有或沒有較多債務的情形。可以一起辦理的。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不需要交納了。資金的帳薄的印花稅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沒有新增加部分就不需要再繳納印花稅了。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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