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出口的一批貨物,約8萬美元,但因質量問題無法收回此筆貨物的貨款,出口貨物退回成本太高雙方協議在當地銷毀不退回,如何賬務處理,有那些涉稅問題,相關依據是什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只要是正常出口了,工廠正常開票過來了,還是能夠正常申請退稅的。只不過,外匯無收入,到時候本錢核算的時候,做虧損。
出口按出口FOB確認收入并申請退稅,發生質量問題產生索賠時,造成部分貨款未收回,根據國稅公告2013 30號的規定屬于視同收匯,可以準備資料向稅局申報出口不能收匯申報表,可以全部退稅。發生的質量索賠款可以視情況沖減收入或進營業外支出核算。收入正常確認,做應收賬款損失專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