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問:股東A如果撤資。目標公司有未分配的利潤沒有分配還留在目標公司。請問對目標公司有沒有·稅收問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股權轉讓后未分配利潤的處理方式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時,未分配利潤如何處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確的規定。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擁有獨立的財產權。公司的未分配利潤屬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屬公司所有。
股東在轉讓股權時,也將其股權所對應的股東針對公司的財產權益、管理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了。也即股權轉讓價款中應該包含未分配利潤的對價,不能另行核算。
如果依據公司章程,在股權轉讓前實施利潤分配,股東獲得紅利,而公司的資產價值相應減少,股權轉讓價款也會相應減少。
如不進行未分配利潤的分配,股權轉讓時,轉讓方納稅按照其增值額繳納所得稅,這部分未分配利潤數額一并作為應稅所得;
如實施利潤分配,則轉讓方分得的紅利納入轉讓方整體匯算清繳范疇。如轉讓方其他業務虧損,先進行利潤分配,可達到一定節稅效果。
《公司法》股東撤資可采取兩種方式:
一為股權轉讓;二為減少注冊資本注銷股份;前者如對外轉讓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并享有優先購買權,同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的股權轉讓手續,并備案;后者需召開股東大會,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