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請問老師,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幫其他公司或個人處理建筑垃圾消納,按噸位收取處理費,這項收入是免稅收入嗎?不是的話應交多少稅率?開什么發票或票據?賬務憑證怎樣處理?2、建筑垃圾消納后有少量可用部分用于混凝土原料,這部分混凝土銷售會涉及什么稅收優惠政策?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如果你公司收到的建筑垃圾經過專業處理后沒有產生貨物,則屬于“現代服務—專業技術服務”,收取的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 如果你公司收到的建筑垃圾經過專業處理后產生了貨物分兩種情況:1、貨物歸你公司所有,仍按“現代服務—專業技術服務”,收取的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2、貨物歸委托公司所有,則按“加工勞務”,收取的費用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2、混凝土銷售會涉及到增值稅,附加稅,企業所得稅等。3、依據(國稅函[2009]90號)第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適用財稅[2009]9號文件第二條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三條規定的,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一般納稅人銷售商品混凝土,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