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2023年租賃土地用于種植,1、期間自己修繕管道用于澆水,相關材料勞務費用進行進項轉出處理,銷售農產品按照增值稅免稅處理,企業所得稅按照所得免稅處理,這樣處理對嗎?
2、2024年我公司不再租賃種植,自建管道等設施要進行轉讓,轉讓給個人,可以給個人開具發票嗎?轉讓需要繳納什么稅費?稅率各是多少?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2、《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3、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農業產品,是指初級農業產品。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貴公司上述業務符合上述免稅條件是可以免征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3、公司可以依據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為個人開具發票。4、銷售自建管道屬于不動產轉讓,增值稅稅率是9%,同時還會涉及到附加稅,企業所得稅等。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