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企業為當地所在村級公路捐贈,1.路燈安裝、向村委會捐賠資金,2.捐贈商會所屬病情嚴重困難人員。請問老師,此類捐贈能否所得稅前扣除,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捐贈支出稅前扣除標準:
1、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于零的數額。
2、個人通過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按照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準予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3、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4、向地震災區捐款和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捐款可以在稅前全額扣除。
稅法所說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30%的規定是指除可全額扣除的以外,一般性的捐贈支出可以在稅前,按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上限,據實扣除,即捐贈超過30%,也只能扣30%,沒有超過30%的則按實際發生數扣除,全額扣除要由稅法特別規定,不受30%上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