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銷售機器設備的同時,隨機贈送了一些易損件等隨機配件。這些隨機配件是否要視同銷售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對于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視同銷售貨物規定是,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我們理解,如果商業企業的贈購行為是商品的降價行為,符合以下條件可以不視同銷售,否則就按視同銷售處理:一、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問題規定的通知》對產品銷售中發生的銷貨折讓和折扣,如與價款在同一張發貨票上單獨注明的,可作為產品銷售收入抵減項目處理;二、主購與贈購商品實收總價,無增值稅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條 對于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視同銷售貨物規定是,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