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有殘疾人已到退休年齡,但社保年限未夠,公司繼續繳納社保,此人還能增加公司殘疾人比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稅〔2016〕52號
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
(一)納稅人(除盲人按摩機構外)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機構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三)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
(四)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納稅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因此,雖然殘疾人達到退休年齡,但是您公司依然為其繳納社保等社會保險,并且簽定的有合同及按月發放工資,那么此人是滿足以上條件的,還能增加公司殘疾人比例。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