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增值稅科目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和應交稅費-轉出未交增值稅。都是三級科目這兩個在何時時運用,怎么運用,繳納增值稅時要用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而不用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銀行存款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是核算本月繳納本月的稅費,增值稅是在次月15日之前申報上月的稅款。如果你在本月15日之內有貨物銷售并符合繳納增值稅的條件,也可以在本月申報。可以看成是正常的申報,并非預繳。這種情況往往表現在未開具發票的收入,待下月后開具發票時可以沖抵下月后的開票收入2、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是核算企業月終計算出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后,用于轉出的科目。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