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企業并非按月發放工資,合并幾個月發放一次,請問老師個稅申報按實際發放月一起申報還是按當月計提工資申報?如果按發放月一起申報,平常是否零申報?如果按計提工資申報,與實際發放差額如何處理?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據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現在用的是累計預扣法,具體計算公式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所以幾個月工資一起發個稅申報跟一月一發的工資申報一樣。
如果按發放月一起申報,平常按零申報。如果按計提工資申報,與實際發放差額年終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