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股東在認繳注冊資本期限內,就公司貸款利息是否抵扣企業所得稅問題:
國稅函(2009)312#文件中有一公式 如下:
當期不能抵扣借款利息=該期間利息*(該期間未繳足注冊資本額/該期間借款額)
1、這里的“該期間” 是指超出認繳資金本的其期間,還是在認繳注冊資本金的有效期間 2、我司理解“該期間”若為超出認繳資本金的期間,故貸款利息不能抵扣,我司不在超出認繳期間,故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這里的“該期間” 是指在認繳注冊資本金的有效期間 。
2、這里對法條的理解存在異議,請以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為準,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