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專家您好:我公司有股東三人,分別為A公司和自然人甲乙,初始成立時注冊資本1000萬元,A認繳400萬持股40%,甲認繳300萬持股30%,乙認繳300萬持股30%,目前A公司實際出資200萬,甲實際出資150萬,乙實際出資300萬,目前公司凈資產為2000萬,其中未分配利潤1000萬。由于新的公司法即將實施,經股東協商,A公司和甲不再出資,對公司注冊資本做減資處理,請問減資后,由于實際股權比例發生變化,第一,自然人乙是否會被認為產生股權轉讓所得?自然人甲和A公司是否會涉及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公司減資到多少,公司股東和自然人股東減資后的持股比例是多少?如果減資時對公司股東及自然人股東分配利潤可能會涉及到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貴公司可以提供一下上述金額,根據實際情況再為貴公司進行解答。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