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老師,我公司是一家生產制造企業,公司的土地是自有的,現在想重新評估土地價值,增值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嗎?計入資本公積后能直接轉增實收資本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帳務處理如下:土地經評估增值部分入賬:借記“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土地評估增值”科目。
資本公積可以轉為實收資本,但要分情況而定。
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在企業日常經營中比較常見,但并不是所有的資本公積都可以轉增資本。由于形成資本公積的情形很多,情況不同,涉及的稅務處理也不同,需結合資本公積相關會計,稅收政策等。
資本公積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于接受捐贈,股本溢價以及法定財產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積金。資本公積是與企業收益無關而與資本相關的貸項。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業,所有權歸屬于投資者,并且投入金額上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本。
會計準則所規定的可計入資本公積的貸項有四個內容包括資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資產評估增值,資本折算差額。資本溢價是公司發行權益債券價格超出所有者權益的部分,股本溢價是公司發行股票的價格超出票面價格的部分,其他資本公積包括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凈利潤以外的變動。資產評估增值是按法定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重新估價時,重估價高于資產的賬面凈值的部分。資本折算差額是外幣資本因匯率變動產生的差額。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人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到企業中的各種資產的價值。所有者向企業投入的資本,在一般情況下無需償還,可以長期周轉使用。我國實行的是注冊資本制度,要求企業的實收資本與其注冊資本相一致。我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注冊資金應當與實有資金相一致。企業實有資本比原注冊資金數額增減超過20%時,應持資金使用證明或者驗資證明,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擅自改變注冊資金或抽逃資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