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為房屋出租方,承租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提前終止合同,合同保證金我公司未給承租方退款,請問未退的保證金涉及增值稅嗎,按什么應稅項目交?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增值稅價外費用指的是在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時,除開價款以外所收取的各種費用、租金、補貼等。在增值稅方面,其價外費用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等,并不包括銷項稅額、代墊運費和符合條件的代墊運費等。
因此,您公司收取的保證金屬于價外費用中的違約金,需要繳納增值稅,按不動產租賃項目繳納增值稅。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