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井采煤礦的井巷工程和工作面是否繳納房產稅?
2.土地并入房產繳納房產稅,計算容積率是否包括水池、煙囪等構筑物的價值?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依據1987財稅地字第3號文件規定,一、關于“房產”的解釋“房產”是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貴公司上述問題如果符合該文件規定范圍,是需要交納房產稅的。2、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不屬于房產。依據該文 件水池、煙囪等構筑物不屬于房產,不需要交納房產稅。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