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業主方)需要新建廠房及配套生產車間,與中標的施工企業簽訂了工程總包合同,合同中約定廠房和廠房中的所有生產設備全部由施工企業負責提供并建設(該施工企業會將該工程分包給其他施工企業)。 請問(1)\\\\\\\\在后期結算時該施工企業給我方(業主方)是全部提供9%的施工發票,還是按執行施工費用提供9%,執行合同提供設備提供13%的發票呢? 還是全部提供9%發票? (2)該實施企業是屬于混合銷售還是兼營銷售?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實施企業屬于兼營銷售,按執行施工費用提供9%稅率發票,執行合同提供設備提供13%稅率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