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舉辦年會,期間的費用酒店給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開具了兩個項目:餐飲服務-餐費、會展服務-會務費,請問餐費對應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餐費不可以抵扣進項。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交際應酬消費不屬于生產經營中的生產投入和支出,是一種生活性消費活動,而增值稅是對消費行為征稅的,消費者即是負稅者。因此,交際應酬消費需要負擔對應的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