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公司職工食堂專門由物業公司管理,對方開具的餐飲管理費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據(財稅[2016]36號)文 件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貴公司上述業務如果用于上述規定內容,個人理解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