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企業辦理銀行存兌匯票時,出票行要求企業交存一定金額保證金(一般轉入保證金專戶),當匯票到期履行兌現后,銀行會將保證金退回企業。在匯票未兌現前這一段時間,作為保證金的存款會產生一定利息,銀行也會把該筆利息劃入公司。請問:這種用途所獲得的利息與一般企業存款所得利息性質一樣都不用繳納增值稅嗎?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規定:“不征收增值稅項目。
2.存款利息。
因此,納稅人存入保證金取得的利息屬于銀行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