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投資建設一家酒店,假設酒店開發成本是1億元,投資酒店取得政府補助1千萬元,補助參照2011年70號文沖減酒店開發成本,沖減后酒店成本是9000萬元。那么在計算房產稅的固定資產原值時,取1億元還是9000萬元?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政府補貼計入到其他收益科目進行核算,其他收益科目用以核算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但不宜確認收入或沖減成本費用的政府補助,屬于損益類科目。企業應當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項目,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在該項目中反映。《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第十一條規定: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 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
政府補貼用于資產、建筑,資產建成后隨資產使用年限進行分攤確認:
(1)收到政府補助時,先放于遞延收益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2)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每年折舊(或無形資產攤銷)時,按照折舊(攤銷)年限每年確認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
3、收到與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貼,將其放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4、收到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貼,能夠當期一次性確認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在計算房產稅的固定資產原值時,取1億元。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