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國內旅客運輸務”,限于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這里的旅客運輸服務僅限于機票和火車票嗎?滴滴發票在這范圍內嗎?公司與企業滴滴有合作,只要通過公司認證的人員即可以用企業滴滴打車,企業滴滴會給公司開具交通發票,這里面如果有不是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部分人員對應的費用進項稅是否能抵扣?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包括哪些
1.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3%計算進項稅額;
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按照9%計算進項稅額;
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按照9%計算進項稅額;
4. 對于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出租票、公交車票等,不得計算抵扣;
5. 旅客運輸服務是指客運服務,包括通過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為旅客個人提供的客運服務.
政 策: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二十七條第(六)項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二條第(一)項第5點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修改為\"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可以抵扣進項的,但由于滴滴打車、出租車等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屬于一般納稅務行為,發票上要寫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并且發票上需要有車牌號、經營許可證號、營運證號等信息,別外發票上需要有消費者的納稅人相關信息,確認發票完整有效后符合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要求,那么可以用作抵扣進項。
只有自己的員工的車票才可以抵扣,企業為非雇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不能納入抵扣范圍.如果有不是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部分人員對應的費用進項稅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