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你好老師:我們是農業企業,現在第一批產生收入,股東要分紅80萬(有大小20多個股東和單位組成),我用什么方法能合理節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稅后利潤分配
股東直接持股:
如果直接分紅給個人,那么稅率20%。
注意:如果公司直接將稅后利潤分配給股東,將面臨企業層面所得稅和取得所得的股東層面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雙重征稅”局面,非常之不利。
有限公司持股:
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不是為了實際分得資金,而是為了做進一步的投資。如果本身股東取出錢來是為了投資的,那就不要用個人來分紅,用公司投資的形式,可以免于重復征稅。
有限合伙企業持股:
這個情況下不會涉及交企業所得稅,只在投資人層面征收個人所得稅。選擇成立有限合伙企業則可以避免雙重征稅的局面,很多時候被用以作為持股平臺。
注意:如果企業想更多的減稅負,可以將此平臺設立在稅收優惠的地區,那么可以將綜合稅率降得比較低。這樣的平臺可以做多層嵌套設計,用以引進優秀的核心骨干人員。
2.作為公司稅前費用支取
以工資形式發放:
股東也可以是公司的職員,那么領一份工資也是理所當然。通過工資和年終獎的發放,將股東的個人所得稅降至10%左右。因為有個人的免征額和專項附加扣除,那么可以相應的抵免一部分個稅。
直接報銷:
股東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在實際消費之后,都可以根據公司制度來報銷。這也是很多公司會用到的方法。
以備用金形式領取:
注意:如果不符合規定的個人開支,不要拿來報,因為公司稅前不能扣。另外還有不少費用存在扣除限額,如“業務招待費”“福利費”等,如果列支費用過多則面臨納稅調整,對企業來說,不一定劃算。
以利息、租金形式支付:
股東將其資金借貸給公司,按照相應規定簽署借款協議,并約定借款利息,股東取得的借款利息自然是合法所得,而且,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企業借款的費用還可以稅前扣除;
注意:作為股東來說,其利息、租金收入需要繳納20%的個人稅,相對來說還是比較高。
3.資金占用
轉給股東,做賬上最常用的就是借款,但是有借必有還,并且還存在以下的問題:
一是占用時間長了,就要視同分紅交稅;
二是如果為了避免交稅,那么年底前要還款,可能會讓股東出現資金周轉困難;并且要完全按照合規的流程走,避免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
注意:如果股東借了錢,年底是要歸還給公司,不然會視同分紅處理,面臨繳納20%的個稅。
4.減資退款
如果股東要減少注冊資本,按照持股比例返回股東一定的出資額,法律是完全沒問題的,但是在操作上其實很頻繁,增資容易減資難,歷來如此,而且公司減資,往往是業務收縮走下坡路的征兆,不利于公司的發展。
5.關于企業股東分紅有什么辦法能少交稅
企業年度分紅是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但對自然人股東來說,一旦分紅,依據現行稅法就必須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盡管這是“稅后稅”,但國家稅法不改變,這個稅就必須繳納。
一般來說,對于企業來講要想把錢發動個人股東身上主要有三種常見方式:
一、分紅是回報股東的主要方式,但對自然人股東來說,一旦分紅,依據現行稅法就必須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二、以工資或年終獎方式,但要按照累進的個人所得稅稅率(3%~45%)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公司以借支的形式借給員工用,這種雖然不用交稅,但每年還要還舊借新,操作麻煩,其致命缺點是無法完成物權的轉移。
繳稅是無法避免的。對于企業來說,在遵守國家稅收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也可以采取一些合理避稅的方法和舉措,幫助員工們降低稅務負擔。怎么進行稅務籌劃,減輕個稅稅負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