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單位有一個車間,鋼結構,里面安裝大量的生產設施,車間內僅有1米的寬度供工人查看機器運轉。平常機器運轉,很少有人進去;只有檢修時候進去檢修。
請問,該車間需要繳納房產稅嗎?若是需要的話,生產設施不可輕易移動,需要算在房產原值內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車間需要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3號)一條的規定,為了維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滿足設計要求,凡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如給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調、電氣及智能化樓宇設備等,無論在會計核算中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因此,不可移動的中央空調等房屋附屬設備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