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請問上市公司通過市場回購公司股票,再以員工持股計劃和股票期權(quán)方式獎勵員工,員工持有股票未滿一年,以及一年以上分別收到的股息紅利需要繳納個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投資者持有分紅的股票超過一年賣出,不收紅利稅,其扣稅標(biāo)準(zhǔn)如下: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nèi)(包含一個月),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包含一年),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大于一年的,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免收個人所得稅。 需要注意的是,計算持有天數(shù)是從投資者買入個股那天算起的,不是從分紅那天算起的。
為了避免風(fēng)險請咨詢當(dāng)?shù)囟悇?wù)機(jī)關(gu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