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張三在A、B、C三家公司取得收入,A公司是社保購買單位,在B、C公司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均按照工資薪金收入申報個稅。請問:1、計算殘保金時,B、C公司可以不包含張三所對應的人數和工資總額嗎?2、有沒有更好的費用結算形式?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B、C公司在計算殘保金時應包含張三工資。殘保金繳納金額=(單位職工人數×殘保金比例-殘疾人數)x工資總額/單位職工人數x征收比例。其中:單位職工人數:包括自有正式員工、兼職員工等,不包含退休人員、勞務派遣人員;2、建議統(tǒng)一由一家公司對該人員進行工資結算。以是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