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租了一個辦公場所進行裝修,然后將裝修資產轉讓出去,轉讓給公司的,具體涉及到什么稅種?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您們是不是將裝修的辦公場所再轉租吧,
一、增值稅
(一)根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等相關文件規定,企業轉租房屋,是在約定時間內將不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房屋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需要按照“經營租賃服務—不動產租賃”繳納增值稅。
(二)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三)企業為一般納稅人的,按照9%稅率計算銷項稅額,相應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企業租入房屋,屬于企業取得不動產的一種方式,如果企業將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房屋對外轉租的,可選擇簡易辦法征稅,也就是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四)根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 規定,如果企業為住房租賃企業,即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地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同時企業租入住房后向個人轉租住房的,適用如下政策: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依9%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五)房屋所在地與企業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應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再向企業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房屋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的,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六)企業轉租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的,不屬于增值稅視同銷售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相應地,企業還要以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稅依據計繳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財產租賃憑證為印花稅應納稅憑證。
另外,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明確,企業轉租房屋,與承租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需按“財產租賃合同”貼花,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三、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的收入總額包括租金收入。因此,企業轉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屬于租賃收入,需要計繳企業所得稅。
企業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以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不需要繳納的稅種: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因此,城鎮土地使用稅是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企業通過租賃方式取得房屋,并不擁有房屋對應土地使用權,企業轉租房屋原則上不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房產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因此,企業承租房產后再轉租的,由于轉租者不是產權所有人,取得的房產轉租收入不繳納房產稅。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