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
我們是從事家庭裝修,現擬與一客戶簽訂裝修合同,客戶要求中央空調與相關設備也跟我公司簽訂合同,款項支付就只對接我公司,裝修完畢由我公司向客戶開具發票。(常規我公司不包含中央空調與相關設備銷售與安裝)
請問:這是屬“兼營業務”嗎?,最好1,裝修服務簽訂一合同---按建安服務業9%繳稅; 2,中央空調及設備---簽銷售合同,按13%繳稅,是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是的
1、裝修服務簽訂勞務合同---按建安服務業9%計算銷項稅;
2、中央空調及設備簽銷售合同,按13%計算銷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