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子公司代發母公司人員的工資,代繳社保、申報個稅,相關人員實際在母公司工作,子公司為一般納稅人,無勞務派遣資質,是否可以和母公司以勞務派遣方式進行結算。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勞務工與勞務派遣部門簽訂的是勞務合同。
2、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有用工協議,合同關系。
3、勞務工與服務的公司仍然構成勞動關系“勞務工的待遇不的低于服務單位同等崗位的工人的待遇”所以勞務工仍然應該得到經濟補償金等應得的待遇,另外勞務派遣單位可以根據與服務單位的合同要求服務單位承擔違約責任。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