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為一家工業企業,因政府修路占用我公司廠區的土地,我公司與當地的鎮政府簽定了補償協議,并且收到了該筆補償款。問
1、該筆補償款都涉及哪些稅種?
2、這些稅種都依據哪些文件?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貴公司上述業務如果屬于政策性搬遷可能會涉及到企業所得稅。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 年 第 40 號第三條 企業政策性搬遷,是指由于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導下企業進行整體搬遷或部分搬遷。企業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關文件證明資料的,屬于政策性搬遷: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六條 企業的搬遷收入,扣除搬遷支出后的余額,為企業的搬遷所得。企業應在搬遷完成年度,將搬遷所得計入當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