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我單位為生產飲用包裝水的一般納稅人企業,目前我單位正在推進研學項目,通過參觀工廠和水源地(當地一座山)進行品牌宣傳。研學將收取每個人固定的費用。另外我單位需要支出的費用包括:景點(山)的門票、旅游大巴導游的費用、餐費(由公司飯堂承接)、活動制作的物料費用。
因此咨詢一下以下問題:
如果我單位能區分研學項目的收入與支出。這個項目是否可以獨立核算,記入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成本。并且給參觀者開具6%的培訓費發票呢?如果不行,可以怎么處理,發票可怎么開具?另外是否需要到稅局備案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如果單位能區分研學項目的收入與支出。這個項目是可以獨立核算,記入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成本的,可以參觀者開具6%的培訓費發票,
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