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情況描述:我司業務外包,外包是個體工商戶,為方便管理,我司相關業務人員時常經常聯系外包商其中一名人員,后這名人員離職時,將我司告上法庭,認為和我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申請工資賠償,法院也判定我司賠償。
問題:我司稅前扣除這筆賠償款,需要哪些資料?我司想委托外包的個體工商戶支付賠償款,這個個體工商戶需要開發票給我們嗎?法院判決書是我公司抬頭,對方是那名人員,我司將費用支付給外包商,有無問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需要法院判決,支付流水,個稅代扣代繳證明等相關資料。2、個人理解公司應依據法院判決做為支付依據,如果想通過第三方支付賠款建議貴公司與法院進行咨詢。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可以參考判決,如果是勞務收入按勞務所得代扣稅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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