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勞務分包企業是否需要申報繳納工程環境保護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參考山西省的規定,工程環保稅納稅人為總承包單位,勞務分包企業不需要繳納。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核定計算及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公告2023年第4號
為加強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規范我省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核定計算及申報征收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發布〈山西省環境保護稅核定計算辦法(試行)〉的公告》(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山西省環境保護廳公告2018年第1號,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6號修改,以下簡稱《核定計算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現將山西省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核定計算及征收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核定計算有關事項
�。ㄒ唬┘{稅主體(負責繳納單位)
《核定計算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的“建筑工地和市政(拆遷)工地施工揚塵”,其環境保護稅納稅主體(負責繳納單位)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遷工程和道橋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動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的總承包單位,即《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上注明的施工單位,無《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為工程總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