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請問:(本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新舊設備和開發軟件等)
1、設備制作公司(紡織設備)買回來的舊設備更新維修后再銷售出去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2、如果把設備和安裝費用分開開具發票,安裝費用占銷售總金額的比例稅法是否有限制規定,最高比例是多少?開具安裝費用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3、設備需要配套安裝相關軟件才能運行(公司自己開發的),是否可以把軟件區分出來單獨銷售開具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軟件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設備制作公司(紡織設備)買回來的舊設備更新維修后再銷售出去增值稅稅率是13%。
2、如果把設備和安裝費用分開開具發票,安裝費用占銷售總金額的比例稅法沒有限制規定,開具安裝費用的增值稅稅率是9%。
3、設備需要配套安裝相關軟件才能運行(公司自己開發的),可以把軟件區分出來單獨銷售開具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軟件的增值稅稅率是13%。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1〕100號
成文日期:2011-10-1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號)的有關精神,進一步促進軟件產業發展,推動我國信息化建設,現將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 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